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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陕西省高考语文三模试卷-教师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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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陕西省高考语文三模试卷 一、现代文阅读:本大题共 9 小题,共 35 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材料一: 随着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未来人”和“远方的陌生人”问题逐渐进入了人类的伦理视界。传统伦理学强调的是一种“近的伦理学”,强调人与人之间的直接交往,行为者双方是熟悉的、共同在场的,道德时空是一种近距离的。人工智能作为一种新科技,给人类的伦理世界和道德空间带来了深刻变革,它以虚拟化和拟人化的方式与人类建立了新的交往关系,伦理关系从“人与人”“人与动物”“人与自然”扩展到“人与人工智能”。 处理人与人工智能之间的伦理责任关系,要坚持以人为本的伦理立场,坚守“智能向善原则”“尊严原则”和“责任原则”。智能向善是发展负责任人工智能的根本目标,我们要朝向善的目的,在技术和人工智能的发展中注入人文和伦理维度,推动人工智能朝着科技向善的方向发展。尊严原则是发展负责任人工智能的必然要求,它作为以人为本的必然要求和伦理底线,要求人工智能的发展不能伤害和侵犯人的尊严和权益,要尊重人的自主性,保护人的隐私,避免算法歧视和智能伤害。责任原则是发展负责任人卫智能的重要保障,它是当代应用伦理学讨论中最为关键的原则之一,也是人工智能研发和应用中应该坚持的最基本的伦理原则。在人工智能的研发和应用中,要始终坚持责任原则,将负责任贯穿到人工智能发展的各个环节中,建立健全必要的问责机制,保障人类的基本权益。永远不要忘记人类才是真正的责任者,始终肩负着发展负责任人工智能的重任与使命。 (摘编自 2025.1 《光明日报》刘静《构建负责任人工智能治理体系的伦理路径》) 材料二: 讨论人工智能是否应具有法律主体地位的前提要件,是人工智能能否构成主体或者说人工智能是否具有主体性。主体是个具有特定指称的哲学概念,倘若人工智能无法从哲学上证成主体,那么也难以从法律关系上赋予其主体资格。然而,即使是具有较强自主性和独立性、表现出一定情感意识的生成式人工智能,离具备主体地位也相差甚远。只有人,并且是有目的、有意识地认识或者改造世界的人,才构成主体。 人作为主体最本质的规定性是主体性,主体性最重要的内容是人的创造性与实践性,即主观能动性或者说自我意识。这是人之为人、人为主体最根本的特征。到目前为止,人工智能包括生成式人工智能虽然表现出日益强大的学习能力和一定的自主行为能力,但其所解决的问题仍只是封闭场景下的计算求解问题,无法对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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