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龙东地区十校联盟
2024-2025
学年高二下学期
4
月月考政治试题
注意事项:
1
.答题前,考生需将自己的姓名、班级、考场
/
座位号填写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并粘贴条形码。
2
.回答选择题时,选出每小题答案后,用
2B
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它答案标号。
3
.回答非选择题时,请使用
0.5
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将答案写在答题卡各题目的答题区域内,超出答题区域或在草稿纸、本试题卷上书写的答案无效。
4
.保持卡面清洁,不要折叠、不要弄皱、弄破,不准使用涂改液、修正带、刮纸刀。
一、选择题(每个小题只有一个正确选项,每小题
2
分,共
60
分)
1.
下列事项所涉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指向正确的是(
)
①
元旦晚会
A
公司租赁
B
婚庆公司
10
套礼服
——
客体是礼服
②
鸿星尔克起诉袁某侵害其商标专用权案
——
客体是商业标记
③
张宇起诉赵宁捏造谣言诋毁、侮辱其人格
——
客体是人格权
④
小谢和小朱在不动产中心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
客体是房屋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
C
【解析】
①
:租赁合同的客体是行为,而非礼服本身。物(礼服)是租赁合同的标的物,而非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①
说法错误。
②
: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志,鸿星尔克起诉袁某侵害其商标专用权案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商业标记,因此
“
商业标记
”
指向正确,
②
说法正确。
③
: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如名誉、隐私等),而非人格权。题干中诋毁、侮辱行为侵害的是名誉利益,客体应为
“
人格尊严
”
而非
“
人格权
”
,对应不正确,
③
说法错误。
④
: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小谢和小朱在不动产中心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该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房屋,对应正确,
④
说法正确。故本题选
C
。
2.
微信群群主、管理员作为群组管理者,拥有平台赋予的
“
踢人
”
权。然而,当被踢成员感到
“
伤自尊
”
时,能要赔偿吗
?
管理员贾某将发言不当的徐某移出群聊,徐某不服,遂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贾某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
500
元。据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
徐某的名誉权和身份权受到了侵害
②
贾某
的
行为侵犯了徐某的名誉权
③
贾某的行为是履行群管理员职责的正确表现
④
贾某的行为属于社会交往范畴,不是民事法律关系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
D
【解析】
①②
:管理员作为群组管理者,拥有平台赋予的
“
踢人
”
权,管理员贾某将发言不当的徐某移出群聊,没有
【政治】黑龙江省龙东地区十校联盟2024-2025学年高二下学期4月月考试题(解析版).docx